許嫁
今天是日向寧次喬遷的大日子,身為女友又擁有一身怪力的春野櫻自然是義不容辭前來幫忙,然而日向家的僕人已包攬一干活兒,日向公子也只是負責動動指頭,指示傢俱的擺放位置。
被閒置了大半天,櫻終於沉不住氣問有什麼可以幫忙,寧次只是懶懶地一指肩膀,示意她幫他揉揉,她不禁為之氣結,待要罵人之際,少年已經邁開了腳步。
少年的步姿依舊優雅從容,但熟悉他一舉一動的櫻卻嗅出一絲難以言喻的「迫切」,眨眼間他已來到管家面前。
寧次和管家低聲交談,視線卻自然而然地落到櫻身上,眼神一如兩人獨處時那般溫和,渾然不覺對方正一臉狐疑地盯著自己,朝她一笑﹕「我去去就回。」說完他便領著管家走向房間的方向。
有、貓、膩﹗
翡翠般的綠瞳瞇了起來,櫻屏住呼吸踮起腳尖跟了過去,剛好看見管家停下腳步,指揮著僕人把書桌搬走,還叮囑他們小心點搬,別撞壞了。
她認得那是寧次住在日向大宅時使用的高級紅木書桌,看起來有些年頭了,這傢俱跟佈置簡約清雅的新居有點格格不入,卻得到寧次的眷顧。瞧寧次異常的態度,莫非裡頭藏了不能見人,或者是不能讓她春野櫻看見的東西?
想及此她握了握拳,無視寧次要她待在原地的囑咐,快步走進新居裡寧次的房間,這時僕人已離去,她只看得見黑髮少年優雅修長的側影。
少年聽見腳步聲,順手把手中的東西放進抽屜裡,若無其事地看著橫衝直撞的少女,笑了笑﹕「肚子餓了?」
餓什麼餓?她正一肚子火呢﹗
她的視力極好,只消一瞬間,便看清日向公子手裡握著的是什麼。那是個粉色信封,角落還印了一朵小花,這東西左看右看上看下看都挺像情書。
信封的邊角有些磨損,顯見已保存了好些年,而少年凝視那信封的眼神,溢滿她不曾見過的溫柔懷念。
他們之間明明有個協定,盡量不要收下任何情書,即使收了也不能保留。
以她的個性自然是憋不住了,張嘴就問﹕「寧次君,那是——」什麼東西?
「該吃晚飯了。」少年的嗓音不溫不火,卻自然而然地散發出一種威壓,有效地制止了少女的發言。
說完少年便環住少女的腰,半強迫地將她帶離房間。直到兩人來到正廳,少女還是渾身僵硬,而一向敏銳的少年卻恍若未覺。
交往以來,溫柔耐心,彬彬有禮的男友可是第一次打斷她的話。對櫻來說這是個不小的打擊,這是暗示她別再問下去?
在日向家人裡,日向寧次是罕見的天才,是日向家的驕傲。在下屬眼裡,他是個威嚴又可靠的隊長。在她的閨蜜眼裡,他是個顏值能力值男友力都滿分的理想男友。然而在她眼裡,他卻沒那麼完美無瑕,他也會有失落尋求安慰的時候,也會耍賴不吃討厭的食物。他總是無條件地寵著她,但偶爾也會壞心地欺負她——
那是只有她一個人知道的寧次君。
那個珍惜地捧著情書細看,毫不猶豫截斷她的話的少年,卻陌生得讓她難受。
當初寧次決定要搬家,她好奇地問他原因,他說日向家的男子成年後都會搬出去住。
暗部隊長的工作十分繁重,寧次幾乎沒有休假,要是按一般人的約會流程,兩人根本不可能見面。一開始櫻主動配合他,到日向大宅等他回去,就當是約會了。日向家家規森嚴,每次她都要依足規矩先問候日向日足,吃頓晚飯還要正坐,連嘴嚼都不敢用力。就算在寧次的房間裡,兩人也不敢親親抱抱,生怕會被奉茶的僕人撞破。
櫻並不是不心累的,但想到寧次對自己百般遷就,即使心裡苦,她還是堅持下來了。後來寧次發現她總是愁眉不展,不待她說自己怎麼委屈,便用了然的目光看著她,溫柔地抱著她,說了句「辛苦了」。
從此以後,他沒有再讓櫻去日向大宅,只是盡量調整自己的工作日程到醫院接她下班。
她以為寧次搬家也是為了方便兩人見面,現在想來,對方可是什麼都沒說過。
這些天兩人依然如膠似漆,她當然不會懷疑寧次的感情,不過她對寧次從前的感情經歷一無所知,雖說那些都過去了,但只要想到他心裡曾經有一個重要的女孩,即使現在想起對方,眼神還是會不自覺流露溫柔,她就無法不在意。
她用力搖了搖頭,把飯菜大口大口地送進嘴裡,不悅地瞪著正噙笑進餐的少年。
不管怎樣,先看看那是誰寫的情書再說。
飯後僕人回到日向大宅,偌大的新居裡就只剩下櫻和寧次二人。
少女懨懨的趴在桌上,毛茸茸的粉髮散落下來,猶如一朵萎頓的花,看起來可憐兮兮的。少年見狀主動包攬了收拾的工作,還建議她在新居裡四處逛逛。
少女一聽雙眸亮了起來,裝作無可無不可地說好,直到步出正廳,才飛也似地奔向寧次的房間。
寧次看著少女難掩焦急的背影,只是意味深長地淺淺一笑,收拾碗筷,轉身走進廚房裡。
櫻走進房間,站到書桌前,摸上抽屜把手的剎那,一把熟悉的聲音忽然傳來——
「櫻——」
粉髮少女的手猛地一抖,深呼吸了下,才聽見寧次的腳步聲在走廊上響起,越逼越近。那穩重又有節奏的腳步聲就像催命符一樣,聽得她心驚肉跳,她不作多想就應道﹕「怎麼了嗎?」
她怕被寧次來個人贓並獲,不敢打開抽屜,狠狠瞪了那張高雅大方的紅木書桌一眼,轉身走出去,只見寧次雙手濕透,雪白的衣袖上沾了些許泡沫。
「櫻,可以幫我挽起袖子嗎?」
平常一身白衣,長髮隨風飄揚,不帶塵俗煙火氣,彷彿謫仙般的美男子,此刻看起來竟是難得地狼狽,但在櫻眼裡,卻看不到他任何不好的地方,反而覺得自家男友有種笨拙的可愛。
寧次既不是那種十指不沾陽春水的大少爺,也不善長做家務活,卻主動攬下了洗碗的活兒,只是捨不得她太勞累,對於這樣的他,櫻只有滿滿的歡喜,當然不會有一絲嫌棄。
要不是此刻她心情複雜,說不定還會親親他以示感激。
她走過去為寧次挽起寬大的衣袖,嘴裡碎碎念道﹕「你不該穿這樣洗碗的,多不方便。我給你買條圍裙好了。」
等挽好衣袖,寧次道了謝,朝櫻微微一笑,「妳坐一會兒,等我洗好碗再送妳回家。」
機會來了﹗
櫻假裝乖順地隨寧次走進正廳,等少年轉身走進廚房,她便輕手輕腳地走出去,再次摸進寧次的房間。
她把所有抽屜都打開了,裡頭卻沒有粉色信封的蹤影,不由皺了皺眉,寧次到底把東西藏到哪裡去了?
她不由握了握拳,是因為被她看見了,才會換個地方把東西藏起來的?
「櫻,可以過來一下嗎?」
幾欲崩潰的情緒在聽見寧次呼喚的剎那轉化為不耐煩,櫻轉身離開房間,回到廚房裡,皺眉問道﹕「你又幹嘛?」
寧次似是沒察覺到她不悅的語氣,轉身看向她﹕「我找不到那套櫻花圖案的碟子。」
晚飯都吃完了,他找碟子幹嘛?
在心裡腹誹了下,櫻還是俐落地打開廚櫃的門,往上面一指﹕「碟子都放這裡呢。」
「幸好有櫻在。」寧次完全不吝於誇獎櫻,又帶著疑惑問道﹕「不過碟子怎麼擺到最上面了?」
櫻不禁有些得意,就算日向公子比她冷靜比她聰明又怎樣,在家務活方面,他也不過是新手而已,以後當家作主的人還是她。
她以一副教育對方的口吻道﹕「寧次少爺有所不知了吧?不常用的東西放在上面,就能騰出更多方便的位置給常用物品了。」
寧次注視著她得意洋洋的臉,唇角微微揚起﹕「原來如此。每個人的習慣都不一樣,我不常用的都放在下面。」
櫻靈機一動,等寧次再次轉身洗碗,她便迫不及待溜進寧次的房間。
她在書桌上的書架翻了翻,果然找到了不久前驚鴻一瞥的破舊信封,那一抹肖似她髮色的柔和色調,第一次顯得那麼刺眼,令她的眼睛疼,心也疼。
她待要拆開信封,不遠處又傳來日向公子的呼喚——
「櫻,可以過來嗎?」
……
她真懷疑這房子裡牆上是不是都有洞,怎麼她有種隨時都在寧次監視之下的錯覺。
無可奈何地,櫻竟然習慣了這種離真相只有一步之遙,又要硬生生被叫走的流程。她放下手中的信,快步來到正廳,只見寧次跪在地上,拎起抹布準備擦地,可他身上寬鬆的和服實在不適合幹家務活,只要有所動作,雪白的衣袖便要貼到地上。
櫻怒火中燒,一步步走近他,咬牙問道﹕「你今天怎麼這麼多事?」
寧次抬頭看她,白眸中笑意盈盈,「櫻,我的衣袖又——」
不等他說完,櫻已經一個箭步來到他身後,抓起兩邊寬大的袖子,在背後用力打了個結,想了想,又再繫了個死結。
「這樣好了吧?」
她不管寧次被綁住衣袖到底還能不能擦地,轉身又走向寧次的房間,打定主意就算他說天要塌下來了,也不會再理他。
她並沒有看見寧次微微垂頭時,嘴角浮現一抹別有深意的笑意,也沒有看見他臉上青筋暴起,悄無聲色地發動了白眼。
粉髮少女氣沖沖地走進房間,一把撈起那粉色信封,小心翼翼地拆開,當看到第一行字,她頓時呆住。
櫻不自覺擰起眉,信上的字跡相當稚嫩,看起來像是剛學字的小孩子寫的,單是第一段就讓她找到了錯別字。
怎麼這字跡看起來這麼熟悉?
還有——
「給寧子?」
這孩子是怎麼回事?連喜歡的人的名字也能弄錯?
就在她懷疑寫信人的智商之際,門外響起了日向寧次低柔的嗓音﹕
「給寧子﹕這幾天你沒有來公園,我很擔心。媽媽說你一直不笑,是因為不開心,你提過家裡人都不喜歡你,但沒關係,你長得這麼可愛,我很喜歡你啊﹗要是他們不要你,你可以來我家裡住,當我的家人,我會一直陪著你的。」
寧次看著櫻的表情從迷茫轉為震驚,再也壓不下唇邊笑意,補上最具震撼力的一句﹕「春野櫻字。」
櫻一臉尷尬地看著寧次,嘴巴微微張著吐不出一個字來,要不是顧慮這是新房子,她說不定已經在地板上打出一個洞,再鑽進洞裡躲上十天八天,等寧次忘了這事再回來……
看到信上的內容,她總算有點印象了。
大約是四、五歲的時候,她在公園裡勾搭了一個束著長髮,身穿白衣,容貌精緻得像是洋娃娃般的女孩。櫻很喜歡那女孩,一開始人家不怎麼搭理她,在她鍥而不捨的努力下,女孩總算願意跟她說話了,偶爾還會陪她玩遊戲。
有次漂亮女孩對她說,家裡人都不喜歡她,她也不喜歡那個家,櫻年紀還小,也不知道可以說些什麼,只是拉著她的手安慰她。
後來女孩消失了幾天,櫻很寂寞也很擔心,春野芽吹鼓勵她寫信,把心裡所想都寫在裡面,等見面時就可以交給女孩了。
於是櫻寫了半天,第二天終於見到女孩,兩人只聊了一會,女孩便回家去了。
後來春野家搬了家,櫻沒再去那個公園,也沒有再跟那漂亮女孩見面了。
她這才想起,那個可愛得總是讓她想捏捏小臉蛋的女孩子,好像就叫寧子,一開始寧子告訴她名字時,還糾正過她的發音,只是她怎麼讀都不對,後來人家才放棄了。
以為男友有個念念不忘的舊情人,自己難過了半天,好不容易找到罪證,才發現那罪證是自己寫的,而那個舊情人貌似就是自己……
這事要是被井野知道了,她能被取笑一輩子。
櫻按了按太陽穴,只覺頭痛得厲害。
她的男友似乎沒有放過她的打算,優哉游哉地道﹕「嗯……我記得妳說過要扔掉所有情書,反正這封我能背了,大概是漏了處理……」
櫻這下徹底忘了尷尬,怒道﹕「你敢處理?還有這才不是情書﹗」那時候她以為他是女孩子,才會寫信的,這傢伙幹嘛不說自己是男的?
「都說了『很喜歡你』,這不是情書是什麼?」寧次微微挑眉,溫和地看了櫻一眼。
櫻不禁語塞,他一個男孩子收到女孩子寫的信,還寫了很喜歡你這種話,說是情書也不為過,但他明明就知道自己把他錯認為女孩子的啊﹗
「我又不知道你是男孩子﹗」
寧次輕輕搖頭,沒有辯解,其實他第一天就跟粉髮女孩說過他是男孩子,只是女孩第二天就忘了,非要把他當成女孩子,還逼他陪她玩公主遊戲。
那時候他剛失去至親,滿懷仇恨,懷疑世上一切,甚至日向家人的時候,是這個天真稚氣的小女孩會對他笑,也會握著他的手安慰他,他才能撐下去。
她說,我喜歡你,會一直陪著你。
他不曾跟別人訴說過心底的惶恐不安,也沒有對象可以傾訴,這個什麼都不懂的小女孩卻讓他放鬆下來。明知道那是不靠譜的童言童語,但在他以為被所有人拋棄的時候,還有這麼一個人願意接納他,說你可以到我這裡來,那對他來說已經很足夠了。
寧次笑了笑,走過去把櫻手裡的信愛惜地放進信封裡,拉起她的手﹕「我記得妳也收過情書?」
櫻點點頭,眼裡有些得意,一副「別以為只有你收過情書」的小模樣,可愛得讓寧次忍不住低頭挨近,兩人靠得極近,呼吸互融。
櫻的臉越來越紅,連耳根子都紅透了,不敢直視那張教她臉紅心跳的俊臉,碧瞳水光盈盈,既羞澀又期待。
寧次沒有如她所想般親下去,只是親暱地用額頭輕抵著她的,眼裡溢滿溫柔,櫻卻沒有看見那一抹柔和之色,以為對方在故意捉弄自己,待要惱羞成怒地罵人,耳畔已傳來低喃﹕
「那我給你最後一封情書吧……妳長得這麼可愛,要不要直接搬來我家,當我的家人呢?」
——那是她信上的內容,也是他一生的承諾。
Fin.
